品牌:莱特
(1)报价供应商必须为本公司合格供应商,且只能在认定供货内容内供货。(2)项目报价为需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税价格(含运杂费、包装费和保险费),合同执行期内有效。(3)报价请注明品牌,将作为入库验收依据。(4)项目竞价数量为当期实际需求,所竞价格在公司规定执行期内持续有效。5)交货方式:按具体交货时间交付。(6)质量保证金为货款的10%,货款支付方式及售后等具体条款按合同约定。
(1)数量验收:需方在收到货物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,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。(2)质量验收: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。货物按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为验收期限,到期无质量问题,则支付质保金。(3)进口商品交货时还需提供进口报关单或相关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