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提示: 1.由于供方的原因报价错误、计算错误以及运输方式、运输周期等重要条款未响应重齿公司要求的,报价无效。 2.明显低于市场价或低于原执行价50%以上的报价无效,由重齿公司在集合竞价结束后进行筛除。 3.当最低的报价仍高于重齿公司基价时,重齿公司有权宣布该项目本次竞价无效。 4.供方报价行为视为已认真阅读、完全理解并接受重齿公司已公布的有关项目信息、公告、标准和合同条款等要求。 5.提前发运或延缓3个月内发运,按竞价或询价确定的承运人和价格执行;延缓3个月以上发运的,双方协商执行,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,重新组织询价或招议标决定。 6.产品发运过程中承运人应加强运输过程控制,确保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,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。